您反映的星海国际项目违规预售情况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
经调查了解由于有流动摊贩及个别商家侵占商铺前的空地经营,使得周边管理混乱,为了改善小区的环境,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该片区域规划了停车位,解决占道经营现象。
一般租赁用房是要收取一定量的押金的,也就是房屋设施保证金,收取一万要看物业设施怎样
找当地物业管理协会或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导致你家房屋受损漏水,找隔壁赔偿实际损失。
,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您所反映36号楼的具体地点是哪里?
你好!我们这是南昌安居客,一般情况下一套房子只有一个房产证,要是两个的话可能是2套房子拼成的大户型房源吧!具体的还是要详细咨询置业顾问们。
感谢您对星美·城市广场项目的关注,是我们信息标注失误,会进行信息修改。
答市质监站7766560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8328722
好像这不是违规这么简单吧,如果是小区里的消防水带是属于业主的,交接的时候不能把业主的东西一起带走吧,理由是他每天都在擦这个电视机。不是很搞笑吗,就好像一个保姆在提供服务后业主不再聘请又重新找了一个,交接的时候把业主家电视机拿走一样,除非消防水带是他们自己出钱买的,这是个比较搞笑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交接的时候怎么能把消防水带拿走呢,特别是消防器材。,
“业主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需变更房屋结构,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部门的认可,并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不得影响房屋及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安全”如果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是要罚款的!参考:http:www.bj.xinhuanet.combjpd-whsd2007-1214content_11938701.htm
这常见的住宅违规装修行为有: 1、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装修(没有物业公司开出的装修施工许 可证) 2、擅改房屋结构、管线、管道等设施设备; 3、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 4、擅动明火、吸烟; 5、装修材料,垃圾通道堆放; 6、装修材料走客梯; 7、违规搭建(封阳台、防盗网、玻璃阳光房) 8、超过装修期; 9、不按时间装修; 10、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11、装修人员必要的消防器材; 12、装修乱放乱倒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必须装袋打包整齐堆放垃圾房,业主自行清理装修垃圾的单元严禁把装修垃圾堆放公共区域); 13、 装修材料不合环保规定,释放污染气味; 14、装修人员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 15、装修单元门前未做防护措施,人员及材料出入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卫生; 16、不按装修申报内容施工,存在少申请多施工现象等。 1、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违法行为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的违法行为,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如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房屋倒塌事故,房屋安全管理问题吸引全社会关注。 2015年6月16日上午,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初审了《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现状】 长沙危旧房屋达120万平方米 关于《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指出,近年来,长沙市房屋装修装饰数量越来越多,但因居民房屋安全意识缺乏、装饰装修企业管理不规范等原因,破坏承重结构、违规开挖地下室、违法拆改房屋等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现象增多,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上世纪50年代以来,长沙建造的大板房、无筋拱板房等,因建造年代早、使用时间长,危旧房屋隐患越来越多。据有关部门统计,2012年长沙全市共有各类危旧房屋616处、44万余平方米,到2014年,危旧房屋数量增至1012处、120万余平方米。这些危旧房屋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长沙市城市化进程。 同时,目前长沙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无法可依”困境,促使长沙制定专门针对房屋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责任】 房屋交付需告知合理使用年限 《条例》(草案)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交付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受让人提交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明确告知受让人房屋的基本情况、性能指标、合理使用年限、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保修范围和期限等事项。 在房屋保修期间和设计使用年限内,房屋的保修和治理责任如何划分?《条例》(草案)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期间房屋质量缺陷的保修和治理责任。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和治理责任,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因使用不当、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且有垮塌危险,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拒绝或者怠于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并拒不停止使用的,《条例》(草案)规定,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切断水、电、气等的输送;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拆除该危险房屋等应急抢险措施。 【处罚】 不按设计方案施工最高罚10万 《条例》(草案)规定,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未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施工图,或者未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图组织施工的,由区县(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