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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持续推动土木工程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土木工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科协工作安排,依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正式启动“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背景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简称“青托工程”),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和评价标准,培育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国梦提供重要人力资源保障。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大力扶持具有坚实理论基础、较强创新能力、良好科研潜质的32周岁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帮助托举对象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成长为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国际视野的学术带头人,成为土木工程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技术负责人的重要后备力量。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认真落实中国科协“青托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及答辩,获得实施资格。学会将择优支持4名具有潜力的青年土木工程科技人才。
二、 申报范围
本项目将围绕国家科技发展前沿和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开展在桥梁、隧道、岩土、建筑、交通、防灾等专业领域的青年人才托举。重点支持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为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在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我会会员可通过各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和会员单位等渠道申报;或由土木工程领域的至少1位院士及2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知名专家评议并同意推荐,提名专家须承担指导、托举责任。
三、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个人会员;
3. 32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报者年龄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土木工程领域的基层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4.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有项目支撑。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团队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和条件,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候选人作为业务骨干参加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省部级、国家级或重大/重点工程项目优先推荐。
6.候选人应自行推荐责任导师。责任导师应由热爱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崇高学术声望和高尚人格风范的知名专家担任。责任导师所在单位应是土木工程领域的优势研究单位,责任导师应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团队、高等级的科研平台,可为托举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环境。
7. 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8. 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内。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名候选人;每位专家可提名1名候选人。
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将候选人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会学术部邮箱ccesx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流程
青年托举工程按照推荐、初审、评审、公示、托举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1.推荐。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发布推荐通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启动申报工作。12月4日前,各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自愿申报。
2.初审。学会秘书处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专业方向组织初评,遴选进入答辩阶段的人员名单。
3.评审。秘书处邀请学科领域内的权威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通过综合评议、投票产生最终候选人。
4.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被托举人名单,上报中国科协。
5. 托举。按照计划开展托举工作,配合中国科协做好被托举人成长过程的跟踪记录,接受中国科协的监督指导。
联系人:王维汉、郭妍、孙志勇、包雪松
电 话:010-58933071、58934953
邮 箱:ccesxsb@163.com
附件:1.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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