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被法庭传唤,法院会发出传票,标明开庭时间和案件详情。被传唤者需准时到庭,缺席会影响案件处理。庭审时,法院将审查案件并听取双方意见,最终作出判决或裁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辩护,并需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中,检察院传唤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过程和时长并没有固定标准。 一般来说,检察院要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有效的传唤证明或拘传令才能让其接受讯问。 在时间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个小时; 如果案件性质特别严重、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那么传唤时间可以延长至最长不超过24个小时。
......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非法传唤,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非法传唤情况有哪些
1.传唤对象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为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的当事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传唤的适用对象包括诉讼代理人;根据《高检规则》
第四百三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证人也适用传唤。除此之外,针对其他人员适用传唤的,是非法传唤。如要求知情人员等普通百姓配合调查,不适用传唤程序,而只能以其他形式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查明案件事实。
2.传唤未经审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应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高检规则》
第九十三条规定,传唤应经检察长批准。故公安机关未经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人民检察院未经检察长批准,即实施传唤行为的,是非法传唤。
3.传唤未出示相关文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的,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其中证明文件包括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对于无证传唤,或者口头传唤的对象不是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非法传唤。
4.异地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传唤的地点作了明确的规定: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指定的地点应是被传唤人当时工作生活所在市、县的公安局、派出所、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等。因此,要求传唤对象到上述规定的地点之外的地方接受讯问的,是非法传唤。
5.传唤超期。《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传唤时限为12个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的时限为 24小时。由此可见,不属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情形,传唤超过12个小时,或属于上述情形,传唤超过24小时的,是非法传唤。
6.连续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连续传唤属于变相拘禁,因此是非法传唤。
7.传唤未通知家属。《高检规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其家属不在场的,侦查人员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由此可见,传唤后未按规定告知被传唤人家属的,是非法传唤。
8.强制传唤。上述可知,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因此,对于使用戒具、暴力等强制方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传唤的,是非法传唤。
二、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传唤的程序是怎样的
1、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3、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4、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对当场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二、什么是传唤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三、传唤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您好,针对您的请问派出所传唤的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
新疆大学法律本科 执业于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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