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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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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婚礼的一部分,结婚领证前过彩礼还是婚礼前过彩礼

钟** 山东-临沂 彩礼咨询 2020.06.19 15:23:29 491人阅读

现在有一个很令人头大的问题,我的哥哥马上就要结婚了,但是女方家庭要彩礼,但是他们两个还没有领证,我哥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想问一下,结婚领证前过彩礼还是婚礼前过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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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传统的结婚风俗来说,大多数新人都是先给彩礼然后再领证。

男女结婚前都会举办一个订婚仪式,告知亲朋好友参加,男方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在定亲那天会将彩礼送到女方。女方接受彩礼之后,与男方一起领证登记,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

但是具体的情况也可以根据两方商量的结果来定,如果最终商量是领证之后给彩礼,女方同意的话,那也可以,不过根据民间风俗的经验来讲,这样的可能性不大,说的太多反而会让女方感觉对方非常的没有诚意。

2020-06-19 15:2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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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应该返还,但基于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可以请求返还部分。


您好,我是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的夏律师,根据您所陈述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 若男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的,属于彩礼。若给付的财物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或者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而是男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彩礼的性质。应当按照一般的赠与处理,离婚时如果不是女方自愿返还,法院一般判决不予退回。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实际接受彩礼的亲属)返还彩礼;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当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则不受此限。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您好!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你们就不是婚姻关系,现在要分开,是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所支付的彩礼,应协商退还部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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