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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新竹市
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诉讼事项经过和解并以无特殊状况告终,则无法再度提起诉讼程序。和解协议往往由各方达成各自意愿的公平公正的法律协议。
然而,倘若出现如下特殊情形,便有重新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如和解协议系在欺骗、威胁等不适当环境下形成,或协议条款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及其他国家相关法令等等。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此有所明文规定:即当任何一方以欺诈手法,诱使另一方在存在认知错误的情形下做出的民商事法律行为,受到欺诈影响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诉讼请求。
另外,依据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无论是一方还是第三方,只要其采用胁迫手段,致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民商事法律行为,受到胁迫影响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11-18 19: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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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亳州
通常来说,和解之后就别想再去告人家了,除非有啥特别的原因。这个和解协议,就是大家你情我愿签下来的,有法律效应的那种。不过,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的话,还是可以再去告的:比如说,这个和解协议是在被骗、被威胁之类的情况下签的,又或者说协议里的内容跟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相冲突等等。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也说了:如果有人用欺骗的手段让另一个人做了他不愿意做的事情,那被骗的那个人就有权利去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这个协议给撤掉。还有第150条也是这么说的:如果有人或者第三者用威胁的手段让另一个人做了他不愿意做的事情,那被威胁的那个人也有权利去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这个协议给撤掉。
2024-11-18 18:2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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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般来说,如果有什么大纠纷,和解了就不用再闹到法庭上。因为这时大家都是心甘情愿地签好了和解协议,这就是咱们生活中的“君子协定”,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但是,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的话,那还是可以再去告状的:比如说,你被骗着签了和解协议,或者是被逼着签的,又或者这个协议里有啥违法乱纪的条款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也说了:如果有人用欺骗的手段让你做了一些你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么你就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他们取消这个决定。还有第一百五十条也是这么说的:如果有人威胁你,让你做了一些你不想做的事情,那么你也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他们取消这个决定。
2024-11-18 18:20: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