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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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啊,那首选劳动仲裁啦,这可是必要的前置程序呢。劳动仲裁机制特别高效便捷,能帮咱减少不少时间和经济成本呢。刚开始仲裁的时候,各方都能好好阐述自己的立场,还能提供证据呢。然后仲裁机构会进行调解,最后做出裁决。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呀,在规定的期限内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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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时效通常是一年哦。从大家清楚或者理应清楚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时候开始算。要是劳动关系一直存在呢,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了,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不过呀,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去提出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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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受援条件大概是这样:经济方面得符合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才行;案件得有合理的争议,并且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申请人要是自己没办法承担律师费。像农民工、残障人士这类特定群体呢,条件可以稍微放宽一些,这样就能保证他们的法律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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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纠纷里,申请人有权利在一年之内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劳动仲裁哦。这个时效呢,是从自己意识到权益被侵害的时候开始算的。要是因为工资拖欠产生的争议,在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是不受时效限制的。不过呢,一旦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必须得在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申请啦,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