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

什么是共同遗嘱

更新时间: 2022-06-09 18:44:19
律师解答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
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
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这种单纯的共同遗嘱其在实质上为数份独立遗嘱,只不过形式在同一份遗嘱上,其产生各自的法律效果互不影响。
而实质意义的共同遗嘱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将其内容共同或相关的意思表示形成一个整体的遗嘱意思表示,从而定格于同一遗嘱上。
这时遗嘱人之间的遗嘱表示不是完全独立的,而是相互间牵连和制约的。
严格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应限于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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