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

父母欠下债务会找子女偿还吗

更新时间: 2022-06-07 15:54:40
律师解答
不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父母债务,子女一般不会受牵连。
只是说父母过世后如果留有遗产给子女的,并且对外有债务,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清产外债,假如继承的财产不够清偿的,也只到此为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视频 相关精选解答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次播放 00:00
婚姻存续期间另一半借的钱我需要一起还吗

婚姻存续期间另一半借的钱我需要一起还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借的钱,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该债务是个人债务,不是共同债务。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借债完全是个人使用、消费,或者为履行非法定义务而负债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共同债务。

1461次播放 00:53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