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如何可以不起诉
关于危险驾驶罪如何得以不起诉的探讨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诉讼程序中,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有两种具体分类如下所示:
首先是指犯罪行为并非由犯罪嫌疑人亲自实施,针对这类情况,应当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其次,若是经过对案件材料两次补充调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定证据不足且无法满足起诉条件时,同样需要作出不起诉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拘役时间是多长时间
关于危险驾驶罪所涉及的拘役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此种处罚方式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被先行拘留或监禁,那么一天的羁押便将会于日后以一天的刑期进行抵扣。
所谓危险驾驶罪,主要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表现出追逐竞驶的不良行为,情节极为恶劣的情况;
此外,包括因饮酒而对车辆进行违法驾驶的行为;
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行为,有严重超过预定乘客承载能力、满员载客,或者是超过规定最高速度任意行驶的现象;
同时,还包括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违法运输,从而给社会公众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公安侦查时间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公安侦查程序及耗费时间的详细流程通常可概括如下:首先,公安部门在接收到相关报案信息或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之后,会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立案程序。
一旦立案成功,公安机关便会立即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侦查工作,其中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对目击证人的询问以及现场勘验与检查等环节。
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通常会在其被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完成。
拘留期限的设定一般为不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则可以适当延长1-4天;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天。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他们将会在拘留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请求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
若涉及到特殊情况,则逮捕期限还可以再延长1-4天;对于重大嫌疑分子,逮捕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30天。
在侦查工作结束之后,公安机关会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整个侦查过程所需的时间因事例的复杂性而异,但总体来说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关于危险驾驶罪不起诉的讨论,有两种法定情形:一是犯罪非嫌疑人亲为,应依法不起诉;二是经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亦需裁定不起诉。这两种情况均体现了法律对公正与证据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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