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和摩托车相撞相关法律如何适用
依据法律规定,若电动自行车存在违法行为,且摩托车驾驶者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合理安全处置措施,那么可酌情减轻摩托车驾驶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在面对非主观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时,如摩托车驾驶者并未犯任何错误,则其损害赔偿责任不应超出10%之限。
然而当交通事故系由于电动自行车人为故意撞击摩托车而引发时,摩托车驾驶者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电动车和摩托车撞了处理方法有哪些
在摩托车与电动车之间发生了交通意外事件时,作为驾驶员的您必须立刻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得以妥善保护。若不幸造成人员伤亡,驾驶员务必立刻对受伤人员展开急救,并在最短时间内向执法部门报备。在进行急救过程中,如果必须移动伤者,应当标示出其所在的准确位置。
同时,乘车人员、过路车辆驾驶员以及过路行人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若电动自行车存在违法行为,且摩托车驾驶者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合理安全处置措施,那么可酌情减轻摩托车驾驶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在面对非主观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时,如摩托车驾驶者并未犯任何错误,则其损害赔偿责任不应超出10%之限。
然而当交通事故系由于电动自行车人为故意撞击摩托车而引发时,摩托车驾驶者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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