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4 10:33:4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广东分院
【试题模拟】
近期,某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教师招聘时以“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被拒绝,没有遵循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于这个现象,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一、表明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歧视”客观的态度
现如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统一考试、统一入学、统一师资,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与效力,但却有部分招考单位,拒绝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我认为这样的现象应该被杜绝。
二、阐述题干中现象存在的问题
(1)侵害部分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该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违背了国家要求的“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侵害了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2)工作人员不了解有关政策。早在四年前,国家已经出台相应规定,强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而工作人员却不了解就业政策,这体现出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关注政策更新。
(3)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存在偏见。以往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是分开招考,所以社会大众认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含金量较低,但现如今非全也和全日制一样参与统考,师资力量也完全相同,只是学习时间安排不同。社会大众还没有从以前的观念中转变过来,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存在偏见。
三、制定合理的对策
(1)保证非全的教学质量。学校应该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师资教学,保证非全的教学质量。让以不同教育形式的学生都可以接受一样的教育。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能存在学历歧视。对还没有考试的招考工作,重新组织报考者报名,一旦再发现学历歧视的行为,必须严厉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政府要起到宣传带头作用。通过各单位公众号,向群众普及最新的政策内容,保障民众对国家的改革有一定了解,从根源上消除歧视。同时,各地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应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招聘过程中,不仅要看学历,还要注重应聘者或者报考者能力,改变以往唯学历论的现象。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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