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小港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 | 项目代码: | 2304-330200-04-01-808352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系人:史莲萍、徐春杰、方海杰 电话:0574-****** | |||||
标段(包)名称: |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其他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有限公司 | 勘察投标浮动率(%):-52.50;设计投标浮动率(%):-22.50 | 45天 | 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 方晨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23GEECCL0733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4-10-17至2024-10-21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线上 | |||||||
评标时间: | 2024-10-15 09:15: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九(413) | |||||
行政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
信息来源: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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