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报考年龄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学车证件
1.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省市人员带身份证、暂住证(—年期)及复印件;
2.学车需6张一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彩色需白底,矫正视力者须用戴眼镜照片);
3.办增驾大客或小货增大货者须交4张照片,并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机动车驾驶证;
4.大货增大客须5年驾龄,其它增驾均须1年驾龄。
5.军人学车团级以上军官证明 团级以上军队医院的体检证明,以及盖专用章,群众学车须县级或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照片
一寸免冠照片6张,近视者照片须配戴眼镜,彩色(白底),照片不能与身份证同一底版。
报名体检
由学校统一填写学车申请表之后,办理体检手续。学车体检内容包括: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限制条件
以下条件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军人学车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教学大纲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
学时安排
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三种准驾车型的培训教学大纲,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和地方特点自行制定,并报交通部备案。
第一阶段
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信号的规定;培养安全礼让、文明驾驶的驾驶道德;了解机动车基本知识;了解典型道路、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知识;掌握正确的伤员急救知识;了解常见危险物品知识;掌握基础的驾驶操作要领。
第二阶段
掌握车辆使用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场地和场内道路驾驶的基本要领和方法,准确地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
第三阶段
掌握车辆通行的规则:了解行人,非机动车的动态特点及险情的预测和分析方法:熟练掌握一般道路和夜间驾驶方法,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交通善安全驾驶;培养预见性的安全驾驶意识。
第四阶段
了解常见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了解车辆常见故障的处置方法;了解各种特殊道路交通环境下的安全行车方法;培养驾驶应变的能力;能够独立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