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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购房写女方名字,是否算女方婚前财产?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150****5045 | 2024-10-19 18:12:11

已有4个回答

  • 151****2726

    写女方名,算女方财产。分割时,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查看全文↓ 2024-10-22 17:16:53
  • 158****4770

    婚前购房写女方名,法律上视为女方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双方贡献,协商或法院判决。

    查看全文↓ 2024-10-20 19:53:18
  • 180****6522

    写女方名,算女方财产。分割时,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查看全文↓ 2024-10-19 21:28:21
  • 130****8552

    婚前购房写女方名,算女方财产。分割时,可协商或按出资比例。

    查看全文↓ 2024-10-19 19:32:51

相关问题

  • 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所以,到了婚后,这个房子只要男方经过证明,依然属于男方所有。

    全部5个回答>
  • 房产是婚前购买,又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该住房产权就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归女方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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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女方父母如果有书面证据证实这是借款给夫妻双方买房,或者是只赠与女方一人用于买房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归还,或者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分割。 2、当然有,先买房或结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先结婚再买房,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书写借据或者赠与字据即可。如果需要办理律师见证的,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法院判决离婚时会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予分割。 4、具体的请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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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结合你所述是事实,如果离婚时双方对该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为判决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列补偿房屋增值部分,算下来的话增值部分可能获得的补偿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由男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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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男方支付**,房产证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该房屋中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以及婚前还款部分与女方无关。  如果女方想将婚后**以及婚前还贷部分也视为共同财产,可以去房屋所在地方管局做一个登记备案,备注女方为房屋共有人,因为房贷没有还清,所以是不能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女方名字的。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双方之间签署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约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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